各二级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》精神,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激发我校青年学子参军报国热情,切实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输送优质兵员,现启动我校2026年度春季征兵工作。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男兵应征报名对象: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(含高校在校生),年满18至22周岁(2004年1月1日——2008年12月31日出生);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、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,年满18至24周岁;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。
二、征集条件
(一)政治条件: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20年公布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二)体格条件:按照国防部公布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时间节点
(一)报名时间
上半年应征报名: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(男兵)
(二)初检初审时间
初检初审:2026年1月上旬。
四、报名方式
网络报名与现场指导报名同时进行。
网络报名:登录全国征兵网(https://www.gfbzb.gov.cn/)进行应征报名。
应 征 地:青岛工学院
现场指导报名:图书馆学生工作部206办公室
咨 询 电 话:戎老师(18561378550)
潘老师(15666683303)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。各二级学院必须充分认识到从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性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。结合实际情况,积极探讨策略和措施,确保我校2026年度春季征兵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(二)广泛宣传,深入发动。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灵活性,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,例如微信群、公众号、抖音等社交平台,有效开展征兵宣传工作,引导和激励广大优秀大学生积极投身军营、建功立业。
(三)认真组织,做好服务。各二级学院应对已有明确应征意愿的学生,进一步加强巩固和服务工作,积极解答学生疑问,确保应征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体检、政审、学费补偿(代偿)等流程。
(四)加强管理,保质保量。认真执行征兵对象的管理工作。在确定征兵对象后,需加强教育和管理,保持其参军入伍的热情。征兵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,维护社会公德,确保安全稳定,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学校和兵役机关保持有效联系。